



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695-1999
电站钢制对焊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所采用的同碳钢、合金钢以及奥氏全不锈钢制造的高高温、高压(包括亚临界压力和超临界压力)条件下应用的各类钢制对焊管件的尺寸、公差及技术要求等。对于中、低压的钢制对焊管件,除应遵守GB12459外,本标准也对其他基本的技术要求予以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内所用的各类钢制对焊管件及核电站内非核级钢制对焊管件。
本标(biao)准不适用于核电站核级管件和带内衬(chen)材料(liao)的钢制管件。